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了两个重要事项:
一是2024年12月底前,各地应针对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并且要求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依托大数据分析,做到五必查,即
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
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必查;
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的必查;
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的必查;
重点科室医保医师开方数量大的必查。
二是从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必须通过处方流转中心流转到药店。即便为了方便老年人买药,可以打印纸质处方,但通过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提供处方这一步不能省。
所有这些举措,意味着国家严打欺诈骗保已经从重点关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延伸到了医疗机构与药店之间的流转处方了。
这一《通知》除了再次让我们感到国家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力度和重大决心之外,或许,零售药店所期盼的处方外流红利期终于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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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外流的进程不会停止
处方外流是国家医改的产物,被视为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推动医药分离的重要举措。所以,国家一直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药品零加成、“双通道”、医保个账改革、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开通等,都是为了加快推进处方外流,让医院和药店更好地分工合作——医院主要负责诊断和治疗,药店则负责药品的供应和管理,由此减轻医院的负担,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药店的充分市场竞争,也可以降低药价,进而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更好地惠及民众。
此外,由于医院药房的药品种类有限,许多药品无法满足所有病人的需求,因此需要借助院外药店来补充,以满足病人多元和多样化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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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流转公开透明是必然
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处方外流同样出现了一些负面的利益纠葛及输送问题。比如,医生让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等行为就曾多次被质疑;药店与医疗机构合作进行处方造假,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等。
因此,行业普遍认为,只有处方流转的全流程全部公开透明,才能真正做到医药购销环节的合规和健康运行。
于是,在医保合规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各地积极搭建的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便担负起外流处方的流转和监管功能,旨在推动医药市场逐步“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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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式记分”新规
为处方顺畅流转清障
2024年9月底,国家医保局发布新规,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医保监管从机构到人,涵盖医疗机构的相关卫计人员、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人员,以及药店的主要负责人。被监管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资格。终止资格1年内不得再登记备案;一次性扣12分的,3年内不得再登记备案。同时,“一人一档”,全国联网。
这种新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无疑对医药机构的相关人员构成了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并将作为国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和协同治理的重要抓手。
而处方外流正是三医联动落地执行的重要路径。
因此,“驾照式记分”医保资格管理制度的落地,实际上也是从加大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政策力度方面,来为处方外流扫除违规风险障碍。
正如国家医保局《通知》中所要求的,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
随着全国多地的处方外流中心或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及处方流转各个环节制度和监管办法的不断完善,在技术保障(处方流转中心)和制度保障(各类医保制度)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医疗机构门诊处方的外流或将迎来加速度。
而零售药店早已期盼的处方外流红利或将迎来加速释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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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在承接
外流处方过程中需明晰两点
借助大数据和处方流转平台的全流程可追溯支持,政府部门对处方外流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公开和透明,因此,药店不应抱有任何在承接处方外流过程中作假作弊和违法违规的侥幸心理。
药店应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化,确保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药品和服务,只有如此,才能建立良好口碑,给持外流处方来店的顾客留下好印象,通过不断增加回头客和人际传播效应来提升门店客流。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这样,机会来了,才能顺势抓住!
来源: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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