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1号)精神及我区幼儿园收费实际情况,特就有关规定重申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严禁自立名目收费和违规收取赞助费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区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含学具等)。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伙食费(含点心费)坚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必须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伙食费(含点心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儿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报区教委和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
三、规范票据使用
幼儿园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应按规定开具相应票据。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应向幼儿家长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应向幼儿家长开具税务发票。根据现行教育收费税收政策,民办幼儿园在报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增值税。
四、严格执行退费有关规定
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一个月及以上,并已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休园期间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半的,按全月收取。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教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五、加强公开公示
幼儿园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园通知书中明确告知幼儿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并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按照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幼儿家长可以拒绝缴纳。
六、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委将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动态监管和监督检查。主动配合和协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监督和管理,形成长效监督约束机制。对个别收费虚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要采取约谈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对民办幼儿园不按规定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注销其办园资格,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收费环境和幼儿家长权益。对违规乱收费、不认真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支持楼主

3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12125 回复 0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开友圈
  • 分享了图片

    再见

    9
  • 奎姐

    9
  • 你们捡蘑菇🍄都是哪些当嘿去切捡的

    哈哈你个遛遛

    7
  • 😂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再见

    6
  • 分享了图片

    周青

    6
  • 分享了图片

    东方龙

    5
  • 偶遇,666铁铁哈喽🔥🔥🔥#皮一下##大美开州##每天晒张自拍照,心情美美哒#

    彪彪145

    4
  • 分享了图片

    先生的语言

    3
  • 天天签到,领取专属福利

    【晾衣架】谢敏

    2
  • 分享了图片

    再见

    2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了解开州大小,认识有趣的人

免费下载腾开网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